当前位置:首页 >> 大豆/豆油/豆粕/菜籽油/棕榈油>>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二次分配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二次分配

发布日期:2008-08-20 08:55:33   阅读:0次  文字大小:【】【】【
       昨天,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发布《2008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要求已经获得今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但不能全部使用的企业交还剩余配额。
  公告称,持有2008年小麦(资讯,行情)、玉米(资讯,行情)、稻谷、大米、食糖及棉花(资讯,行情)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所在地的省发改委、商务厅。
  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日前将未充分使用的配额交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按比例相应扣减。交还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将对其进行再分配。
    据了解,如配额申请数量总和小于关税配额再分配量,每个申请企业均可得到配额。对于农产品配额使用情况,农科院农经所农产品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孙东升表示,不好预测,但今年国际粮价大幅上涨,为保证国内粮食价格不受冲击,政府加大粮食进出口控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