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客户:
经研究决定,我司自2008年6月30日结算时起,将各
期货品种一般月份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
天胶、锌、铜、菜籽油、聚乙烯在交易所基础上增加4个百分点,
玉米、棉花、铝在交易所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
其余品种在交易所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
各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时,我司拟对所有客户同
步同比例调整。
请各位客户密切关注自己的持仓情况,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风险管理部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